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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训,其专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学院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对兼职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培训机制和制度。有序、有计划地对兼职人员和相关教师通过校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的培训,颁发“承德职业学院心理辅导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与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大学生心理现象及其特征,以及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因与对策、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培养等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19.确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生均每年不少于10元的额度列出专项经费。心理健康教育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使用一般采取讲座或培训每学时100元、个别心理咨询每值班单位50元、团体心理咨询每次每生15元(原则上采用谁受益谁支付的办法)、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按建档人数每生2元,统一按计划发放到相关部门统筹支出。凡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按校行政部门的相关劳务费等级给与补助。
20 .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为主体,专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为骨干,聘请兼职人员参与的专、兼职结合的工作体制。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学院定期对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估,使这项工作力争卓有成效。
承德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