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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书刊借阅规则] [阅览规则] [资料室规则]

[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丢失、损坏书刊与逾期处理规定]

 

一、借阅规则

(一)办证资格和办法

1、凡我院在编教职工、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办理借书证和阅览证。

2、新生入校后,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阅证,每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收取一定工本费,每人办理两个借书证和一个阅览证

3、借阅证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填写。

(二)借阅证使用管理规定

1、借书证和阅览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反予以处理,追究责任。

2、持证借书,持证阅览。要爱护借书证和阅览证。如因保护不当而损坏借书证和阅览证,修补时按换证对待。

3、借书证和阅览证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立即声明,马上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负责补办新证

(三)退证办法

1、学生退学、休学、毕业离校及教职工调离、退休时,须持证明信在本馆办理退证手续,还清所借书刊。

2、毕业生退证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

二、、书刊借阅规则

1、一律凭《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公限本人使用,一证只能借一册图书。

3、借书证期为一个月,到期不能归还的,可以办

理续接手续。否则,按逾期不换处理。

4、工具书和连续出版物只可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5、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污损、涂划、撕裁丢失,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读者借书时,应当说详细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由借阅者负责。

7、读者必须爱护目录,不得将目录盒抽出乱放。

三、阅览规则

1、学生凭阅览证到阅览室阅览期刊、报纸。

2、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在期刊架上选定后,应把有关证件放在期刊位置,拿到期刊后,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阅览完毕后应把期刊放回原处,拿走个人凭证。

3、爱护公物,做到不涂、不撕、不划。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保持室内肃静,走动要轻,严禁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

5、不准带书包和其它期刊进馆阅览。阅览室的书刊不得随意携带出室外,否则按窃书处理。

四、资料室规则

1、本室所藏书刊为工具及贵重图书,向全体教职工及毕业班学生开放。

2、实行开架阅览。

3、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

4、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图书进入该室。

5、如需要复印资料,可向工作人员办理临时借阅手续。

五、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入室须知

1、
本室服务对象为本院师生,入室者须持有效证件(阅览证、学生证)方可入内。

2
、上机前,读者须在工作台办理上机手续。

3
、上机过程中,如发现主机、鼠标、键盘、耳机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解决,以避免被工作人员视为破坏者,更不能擅自调换。

4
、本室服务项目:网络浏览、光盘检索、应用软件、教育软件、学习软件、影片欣赏、音乐欣赏、益智游戏、电脑培训、科技咨询、软件刻录等。

5
、上机者应爱护公物,不得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

6
、上机者应坐姿端正,养成良好的上机习惯,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维护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二)、电子阅览室的阅览规则

1
、凭本人学生证,购ID卡上机。

2
、使用自己的编号上机,并将密码改写为自己熟悉的数字。

3
、正确使用电脑,如有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严禁擅自调换。

4
、不得沉迷于网上游戏及浏览非法网站。

5、如果在电脑上打字需要存盘时请存入“E”盘保存,以免丢失。

6
、如需打印、刻录请到控制室租用U盘下载后完成。

7、爱护设备,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

8、离开时请注销个人账号,否则后果自负。

六、丢失、损坏书刊与逾期处理规定

1、读者凭证借书,借书时间为一个月,逾期每城罚款五角。

2、损坏书刊处理规定:

⑴在图书上乱画乱写,应按图书价格的0.5倍赔偿。

⑵图书损页、掉线,应按图书价格的一倍赔偿。

⑶图书严重损坏,按图书价格的二倍赔偿。

3、丢失图书处理规定:

9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图书价格的10倍赔偿。

95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图书价格的3倍赔偿。

成套图书丢失一本及以上,按成套图书价格参照以上办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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