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系关于例会和集体活动的有关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和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适应院系二级管理、财务划块的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调动全系教职工参与各项工作的积极性,要求院以系全体教职工做到以下几点,并作为考核主要依据之一,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系秘书根据学院及系领导对例会和集体活动的要求,提前准确通知到相关人员,包括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每个教职工有义务提供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等,如有变动应提早通知系里,以免有事通知不到,而影响工作。因自身原因通知不到,影响参加会议或活动的,责任自负。因系秘书通知不到位的,责任由系负责。
2.参加例会和集体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开会或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或不能参加时,要提前通知系领导,并说明原因,系里进行认真登统。
3.每次例会和集体活动包括学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都将进行严格考勤,由本人签到,。期末和年终进行公布,作为年终奖金或分配、全勤奖等的依据之一,并直接与评先评优、奖励挂钩。
4.参加例会和集体活动时,要求相关人员集中精力认真参与,积极沟通,努力提高例会和集体活动的效率和质量,达到预期目的。 5.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和集体活动的人员,事后要主动向有关领导了解例会和活动内容,以免影响工作。
园艺系
2004年1月13日 |